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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文化节招商方案
作者:佚名 时间:2003-9-14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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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月圆十五,让爱回家
活动时间:2003年9月11日——2003年9月12日晚
活动地点:株洲文化园
活动形式:大型文艺演出及若干活动(卡拉ok比赛,谈话类栏目)同时进行。
活动内容:11日下午,在文化园内进行文化节开幕仪式,邀请市领导、赞助企业领导、媒体记者及各界人士参加,并由市领导宣布首届中秋文化节在株洲文化园召开。
11日晚,在文化园大广场举行庆中秋大型文艺晚会。晚会邀请市领导和赞助单位领导前排就坐观看。邀请电视台现场报道。
11日晚,在文化园小广场进行“情歌对唱——家庭卡拉ok大赛”预赛。
11日晚,在文化园内的广播站演播室进行“真情问候——对话栏目”,邀请若干中秋不能与家人团聚的各界人士,在演播室现场向亲人致电问候。
12日上午、下午,在文化园内,进行“中秋文化节形象大使”初赛。
12日晚,在大广场的舞台上进行“形象大使”决赛。邀请电视台现场报道。
12日晚,在文化园小广场进行“情歌对唱——家庭卡拉ok大赛”决赛。邀请音乐专家做现场评委
12日晚,在文化园内的广播站演播室进行“真情问候——对话栏目”,邀请若干中秋不能与家人团聚的各界人士,在演播室现场向亲人致电问候。
12日晚,在大广场的“形象大使”决赛完毕后,进行文化节闭幕仪式,邀请政府领导及赞助单位领导发表讲话,宣布文化节圆满结束。
宣传策略:
一、举行新闻发布会:(9月1号)
发布文化节的新闻,包括宗旨、目的、意义、举办时间、地点、介绍文化节的构成和活动内容、日程安排、呼吁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文化节的系列活动。并邀请政府领导为本次文化节题词。
二、在株洲电视台三大频道同时播出文化节的宣传广告,每日黄金时段播出两次,从9月1号至9月10号,共60次。(内容包括文化节宗旨、目的、意义、举办时间、地点、介绍文化节的构成和活动内容、日程安排、文化节各活动的群众参与报名事项以及各赞助单位的宣传)
三、在株洲电台交通、新闻频道从9月1号起每天三次播出文化节宣传广告,共60次。(内容包括文化节宗旨、目的、意义、举办时间、地点、介绍文化节的构成和活动内容、日程安排以及文化节各活动的群众参与报名事项)
四、在株洲晚报,株洲日报,广播电视报上,从9月1号起,连续10天做文化节宣传广告。共30次。(版面大小待定)
在(内容包括文化节宗旨、目的、意义、举办时间、地点、介绍文化节的构成和活动内容、日程安排以及文化节各活动的群众参与报名事项)
五、 在中心广场电子屏上,从8月起就可以开始连续每天循环播出文化节的宣传广告。(内容包括文化节宗旨、目的、意义、举办时间、地点、介绍文化节的构成和活动内容、日程安排以及文化节各活动的群众参与报名事项)
(由于电子屏是本公司的,可以充分利用资源)
六、 中心广场下的地下大厅里,从8月底起,每个周末,设置文化节宣传展位(形式如同各婚纱店在那里做的展位)
(内容包括文化节宗旨、目的、意义、举办时间、地点、介绍文化节的构成和活动内容、日程安排以及文化节各活动的群众参与报名事项)
七、在活动结束后,在上述媒体继续进行维持两天的活动的总结性宣传,报道此次活动的基本情况,以及对赞助单位的宣传。
赞助单位:1、文化节协办单位若干家
2、总冠名单位一家
3、卡拉ok大赛冠名单位一家
4、对话栏目冠名单位一家
5、大型文艺演出冠名单位一家
6、形象大使决赛冠名单位一家
7、各活动特别鸣谢单位若干家
8、文化节指定用品单位若干家
一、总冠名单位:(人民币30万)
(一)活动回报
1、享有文化节总冠名权,文化节全程宣传均以“首届株洲**杯中秋文化节”形式出现。
2、从冠名即日起印刷公布的与此次文化节活动有关的公函、证件、宣传画册、纪念光碟等正式非正式的文体、文本上均以冠名单位名称为前缀。
3、邀请冠名企业负责人出席文化节新闻发布会、开幕式,可以与政府领导合影留念。
4、邀请冠名单位负责人在文艺晚会上做演讲。
5、邀请负责人在“形象大使决赛”中给获奖者颁奖。
6、在关于文化节各类广告宣传及报道中,均对总冠名单位特别鸣谢。
7、在文化节演出现场,单独制作总冠名单位的企业形象宣传板及其他如气球横幅等宣传载体。
(二)宣传回报
1、针对文化节活动及总冠名单位,从九月起,在前面的“宣传策略”里的提到的各种媒体及宣传方式中,均以“首届株洲**杯中秋文化节”形式出现。
(三)其他回报
1、赠送文化节文艺演出前排票10张,与政府领导共同就坐。
2、发行此次文化节纪念明信片,明信片上注明企业名称。
3、赠送明信片400张。
4、一年内,允许在其广告或包装上注明其单位曾为株洲中秋节总冠名等字样。
5、在晚会上,由主持人现场向总冠名单位进行鸣谢。
二、卡拉ok大赛,文艺晚会,形象大使决赛,对话栏目的冠名单位各一家:(其中:文艺晚会冠名10万、卡拉ok冠名6万,形象大使决赛冠名12万,对话栏目冠名5万。)
(共四家,可同时冠名数个,多冠名多折扣)
1、享有活动的冠名权,在活动过程以及宣传中,分别以:1、“***真情——卡拉ok大赛”。2、“**之夜——大型文艺演出”。
3、“**之星——形象大使决赛” 4、“**真情问候”等形式出现。
2、从冠名即日起印刷公布的与此次文化节活动有关的公函、证件、宣传画册、纪念光碟等正式非正式的文体、文本上均以冠名单位名称为前缀。
3、邀请冠名企业负责人出席文化节新闻发布会、开幕式,可以与政府领导合影留念。
4、邀请冠名单位负责人在各自冠名的活动前做演讲。
5、邀请负责人在“形象大使决赛”中给获奖者颁奖。
6、在关于文化节各类广告宣传及报道中,均对冠名单位特别鸣谢。
7、在文化节演出现场,单独制作冠名单位的企业形象宣传板及其他如气球横幅等宣传载体。
8、针对文化节活动及冠名单位,从九月起,在前面的“宣传策略”里的提到的各种媒体及宣传方式中,均以:1、“***真情——卡拉ok大赛”。2、“**之夜——大型文艺演出”。
3、“**之星——形象大使决赛” 4、“**真情问候”等形式出现。
9、 每项活动赠送文化节文艺演出前排票5张,与政府领导共同就坐。(如一次冠名数个活动,可送票25张)
10、发行此次文化节纪念明信片,明信片上注明企业名称。
11、赠送明信片100张,(如一次冠名数个活动,可以送450张)
12、 一年内,允许在其广告或包装上注明其单位曾为株洲中秋节某活动冠名等字样。
13、在晚会上,由主持人现场向总冠名单位进行鸣谢。
三、文化节协办单位(人民币10万)
1、享有文化节的协办权,活动全程均以协办单位形式出现。
2、即日起印刷公布的与此次文化节活动有关的公函、证件、宣传画册、纪念光碟等正式非正式的文体、文本上均以协办单位名称为前缀。
3、邀请协办单位负责人出席文化节新闻发布会、开幕式,可以与政府领导合影留念。
4、邀请协办单位负责人在文艺晚会上做演讲。
5、邀请负责人在“形象大使决赛”中给获奖者颁奖。
6、在关于文化节各类广告宣传及报道中,均对协办单位特别鸣谢。
7、在文化节演出现场,单独制作协办单位的企业形象宣传板及其他如气球横幅等宣传载体。
(二)宣传回报
1、 针对文化节活动及协办单位,从九月起,在前面的“宣传策略”里的提到的各种媒体及宣传方式中,均以协办单位形式出现。
(三)其他回报
1、赠送文化节文艺演出前排票10张,与政府领导共同就坐。
2、发行此次文化节纪念明信片,明信片上注明企业名称。
3、赠送明信片200张。
4、在晚会上,由主持人现场向协办单位进行鸣谢。
四、活动特别鸣谢单位
要求鸣谢单位对各活动提供物质援助以及工作人员的配备,如
1、文艺演出的音响设备,灯光设备提供。
2、卡拉ok比赛的音响,灯光设备提供。
3、真情问候对话栏目的通信器材、通话费提供。
特别回报:
1、在演出的现场特制赞助单位的广告牌。
2、邀请赞助单位负责人出席文化节新闻发布会、开幕式,可以与政府领导合影留念
3、邀请单位负责人在各自的赞助活动进行前做演讲。
4、邀请负责人在“形象大使决赛”中给获奖者颁奖。
5、在关于文化节各类广告宣传及报道中,均对赞助单位特别鸣谢。
6、赠送文化节文艺演出前排票5 张,与政府领导共同就坐。
7、在各自赞助的活动上,由主持人现场向赞助单位进行鸣谢。
五、文化节指定用品单位(各3万元)
1、享有本次文化节指定用品权。均以“首届株洲文化节唯一指定**品”形式出现。
2、化妆品类可作为晚会、卡拉ok、形象大使评选等活动的化妆提供单位。
食品、饮品类可在活动当晚的游园活动中,向游人免费派发其公司的产品
服装类可提供晚会当晚的演员服装、主持人服装,及形象大使评选活动的参赛使用服装。
其他类的产品依具体情况再定。
3、在活动现场的舞台背景上打出,“**文化节指定用品”字样。
4、由主持人特别鸣谢指定用品单位。
5、 在关于文化节各类广告宣传及报道中,均对赞助单位特别鸣谢。